市律协组织律师开展2009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时间:[ 2009/4/13 10:14:00 ] 浏览:[ 4750 ]次
根据《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省律协和市律协于3月28-29日联合举办了2009年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省直属所全体律师和武汉市的全体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第一天上午,律师们在洪山礼堂聆听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晨关于“刑事犯罪量刑规范化”的讲座,王晨院长从目前刑事犯罪的现状,量刑的规范化探索等问题,同大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王晨院长的课题引起律师们强烈的共鸣。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二庭的刘维波法官做了“金融犯罪辩护实务”的讲座,刘博士从金融犯罪的特性、与其他犯罪的区别、以及金融犯罪辩护的突破要点等几个方面,传授了自己的经验。
第二天,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分别作了“企业法律需求与服务”、“刑诉法的修改情况”的专题讲座。
此次培训针对性强,授课人具有相当高的权威,所讲的内容既具有较高的超前意识,也具有非常强的实际操作性。深受广大律师的欢迎。参加培训的律师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真正的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