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律师2008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完成
时间:[ 2008/5/5 15:07:48 ] 浏览:[ 5628 ]次
武汉市律师2008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省律协的部署,市律协于4月12-13日组织全市律师进行了2008年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为了提高本次培训的水平,经市律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聘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原法律部)郭军部长等全国知名的学者教授讲课。
第一天,全市律师在武汉剧院聆听了郭军部长的《劳动合同法》讲座。他首先从当前《劳动合同法》的三大论点的评述展开,继而对劳动关系的特殊属性;和谐劳动关系的实现条件和手段;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分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须努力破解的五大问题;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最后,郭军部长还就我市律师提出的诸多劳动合同法的实务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第二天,我市律师在洪山礼堂和省属所的律师一起,认真听取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对新修改的《民诉法》进行的讲座和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副所长(原《中国律师》杂志社主编)刘桂明对新修改的《律师法》解读。
此次培训针对性强,授课人具有一定权威,授课内容层次高,深受全市广大律师的欢迎。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