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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同心·律师服务团”简报(第六期)

时间:[ 2012/10/17 10:50:47 ]   浏览:[ 9771 ]次

 

加大力度 再鼓干劲

全力实现“律师服务民企全覆盖”目标

 

——我市召开市、区“同心·律师服务团”服务民企工作推进会

 

 

10月10日,由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共同组织的市、区“同心·律师服务团”服务民企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府会议中心召开。市“同心·律师服务团”指导协调小组、执行机构全体组成人员,各区统战部长、司法局长、工商联主席以及各区“同心·律师服务团”团长,负责律师服务民企工作的律师、企业家代表等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天文同志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学忙作重要讲话,市司法局副副局长方道茂同志总结了市“同心·律师服务团”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并部署后期工作,市工商联主席李记泽同志就工商联为律师与民营企业对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硚口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兼统战部长余力军,新洲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区委统战部长魏久明,湖北弘毅建筑装饰产业集团吴顺红董事长,洪山区“同心·律师服务团”团长、湖北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肖斌武先后在大会上作了主题交流发言。

今年3月3日,市“同心·律师服务团”成立以来,全市广大律师深入践行“同心思想”,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助推民营经济突破性发展”的总要求,积极组织律师深入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同心工作合力越来越强。市“同心·律师服务团”成立后,在市委统战部的主导下,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紧密配合,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别是8月8日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学忙到市司法局专题调研市“同心·律师服务团”的工作时提出“五年内实现律师服务民企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后,全市积极行动起来,硚口、蔡甸、洪山、武昌、江汉和汉阳区结合实际,分别建立了区级“同心·律师服务团”,全市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突出特色、注重成效,同心工作推进越做越实。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同心·律师服务团”执行机构在对市工商联245家执委以上企业的法律需求进行专题调研基础上,将其分为商贸物流、房地产金融和综合分团等5个专业分团,按律师专业特点进行对接,提高了对接活动的针对性,有效增强了工作的实效性。目前,238家民营企业、6家商会与律师顺利实现对接。市同心律师团121名律师在对接完成后积极主动深入对口企业,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进行一次法律需求调查,审查一次企业经济合同,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建立一套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所服务的民企解决一大批法律难题。据不完全统计,市同心律师服务团共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676次;开展法律宣传教育230次,涉及职工1.5万人;提出企业发展建议390条;帮助238家企业建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396件,有效促进了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规范发展。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同心工作品牌越树越亮。我市“同心·律师服务团”工作,得到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全国工商联的高度关注,中央统战部《每日汇报》采用“同心·律师服务团”信息3条,在《各地统一战线纷纷成立“同心·律师服务团”》信息中重点介绍我市同心律师团工作;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第40期详实介绍了我市组建律师团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助推民企的相关内容;在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民企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交流发言。《人民政协报》、《工商时报》、《凤凰网》、《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等,先后对我市“同心律师服务团”服务民企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我市同心律师服务团工作的影响越来越大,氛围越来越浓,品牌也越树越亮。

会议下发了《武汉市“同心·律师服务团”律师服务民企全覆盖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年)》。按照计划,实现律师服务民企全覆盖目标分三个阶段,2012—2013年为第一阶段,重点加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的机制建设,建立指导协调机制、联动运行机制、政策激励机制,以“市区工商联执委以上和中小民营企业”为重点,完成律师服务3000家民企的覆盖任务;2014—2015年为第二阶段,以“小微民营企业”为重点,律师对民企服务覆盖面达80%;2016年为第三阶段时,基本实现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全覆盖,并且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水平强,社会形象好的网络律师队伍,形成企业法律顾问、驻企律师、网络律师相结合的多层次全覆盖服务体系。为了确保目标顺利实现,会议还下发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武司[2012]26号)、《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民企活动月”的工作方案》,提出建立“同心·律师服务团”工作网络、适时召开律师服务民企工作现场会、设立“同心·律师服务团”专项工作经费、设立“光彩·青年律师发展专项基金”、制定《武汉市“同心·律师服务团”律师服务民营企业评估办法》、编辑《律师服务民企典型案例》,组织评选“践行同心、服务民企”十大优秀律师,以及“律师服务民企主题活动”创新单位等举措。

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方道茂就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五年行动计划”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完善组织网络,夯实工作基础。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此次会议的贯彻落实为契机,按照“五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全覆盖工作。二是注重教育引导,提升律师服务水平。着力强化律师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律师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保障规范运行。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通过制定部门联动、评估表彰、经费保障等措施,确保律师服务民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同心律师服务团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统筹兼顾,将同心律师团工作与社区律师、“万名干部普法行”、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抓典型、创特色、树品牌、争一流”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之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加强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同心律师服务团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最后,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学忙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同心”行动是统一战线彰显优势和价值的重要载体,“同心·律师服务团”的活动,作为整个统一战线“同心”行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突出统战特色,体现“同心”主题。党委统战部门要与司法部门、各级工商联密切协作,切实履行指导协调小组的领导职能,确保“同心”行动始终与全市中心工作同步。他强调:律师和民营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其活动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要实现律师服务团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把握律师和企业共同的需求,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按照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五年工作计划中的部署,努力实现企业的发展与律师业的进步,达到双赢的工作目标。他要求:一是要尽快制定五年计划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小组切实负责,执行机构分工协调,各区分解目标任务,搞好律师和民企对接,建立律师工作站网络,尽快把组织构架和工作队伍建立起来。二是要确保工作的有效落实。指导协调小组要制定明确的时间表,通过动员、奖励、引导等方式,推动“同心·律师服务团”按照计划完成阶段目标。要定期召开总结和推进会,学习先进经验,帮助推进中存在困难的单位,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要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市区“同心·律师服务团”的服务对象千差万别,要综合全面推进律师服务民企工作,不可能用一个办法解决全部问题,必须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归纳、创新。尤其是在帮扶青年律师、建立工作网络方面,可以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创造性的解决问题。

会议结束前,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天文同志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对做好律师服务民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区司法局要专项学习、研究会议精神,尽快拿出规划,措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司法行政系统、市律师协会要发挥行政、行业管理职能,把律师的法律服务推向企业,在实现律师自我价值的过程中为民企排忧解难。三是在工作中要抓出特色,注重典型发掘,以点带面,推进我市律师服务民企工作全面、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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