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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中成长的青年律师之路

时间:[ 2023/3/15 ]   浏览:[ 6593 ]次

张亚卿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们这一代青年律师都是在学习中成长的。据司法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有执业律师14.3万余人。其中很大一部分律师是在九十年代末进入这个行业的。我想从律师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角度,谈谈青年律师是如何在学习中成长的。
      首先律师需要入门阶段的实习,主要是向指导律师学习。
      司法考试被称为“天下第一大考试”,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一番艰辛,最后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后要想成为律师就得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2007年以前实习律师岗前培训是没有统一正式教材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2007年3月1日实施后,才有至少集中培训不少于一个月的规定。正式执业前的学习,除了规定的培训课程外,指导律师的“传、帮、带”是我们学习的很好途径。
      但是,不同的指导律师和不同的实习律师,学习效果显然是不同的。资深指导律师的付出是没有报酬的,往往纯属义务性劳动。另外,因为实习律师一般是没有向指导律师支付学习报酬的,而没有付出学费作为代价,实习律师往往因为得来太容易的东西,一般是难以十分珍惜的。这样,即使指导律师对实习律师潜心地言传身教,但是要产生很好的效果也是较困难的事。大成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一直坚持对实习律师和执业律师作所内培训,也是为了弥补指导律师个人辅导的不足。
      年轻的实习律师们往往意气风发,自己觉得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就具备了律师执业基本条件;但是,经历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较容易会陷入这样的情绪之中:“自满”、“自负”、“自卑”、“彷徨”、“烦躁”、“急切”……等等。
      最后,在这个行业生存下来是我们每个年青律师的基本愿望。于是向周围的一切学习成为了我们生存的不二法则。
      每个人悟性不同,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环境不同,律师个人眼界不同,学习方式和途径自然就各不相同;最后形成的事业格局显然也不一样。我们需要形成什么样的格局呢?
      张勇律师在《远见》、《卓识》两本书中提到,律师应该是“演说家”、“演员”、“导演”、“作家”、“经济学家”、 “儒商”、“政治家”。这是一种大格局的理想构思,应该成为我们律师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没有时间为上述困顿的情绪所困扰。
      我们只有努力刻苦学习,从法律知识本身学起。新法规的出台、最新司法解释的公布是如此频繁,学术有专攻的律师知道以最快的速度去掌握钻研所注重业务领域的新知识,对其他领域只做一般性了解,有时甚至就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新规定,在哪里可以找得到就可以了。这是专业律师的一贯作风。
      然而,理论知识的掌握、常规法规的熟悉、新法规的了解并不能直接为我们带来业务。我们不是学校的老师,知识弄懂了会教学就行。我们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我们的智慧是在有人委托我们时才能创造金钱价值的。
      最近司法部颁布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谁是我的委托人?谁是我的下一个委托人?我们每天面对着这么一个问题,只要还没有签约和收费,这个问题的答案始终是不精准确定的。于是,我们的学习也就始终没有停止过。
我们在参与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学习。
我们参加商会、行业协会;
参加竞赛和各类“优秀”、“杰出”的评选;
我们参加、主办或协办论坛、讲座;
我们接受媒体采访、出席公众活动;
我们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合作、协办专栏,作嘉宾主持;
我们发表公众演说、各地演讲授课;
我们发表论文、出版著作;
我们参政、议政,加入政党、政协、人大,为时政、经济谏言献策;
我们把握时代脉搏,学习党的纲领性文件,学习十七大报告;
我们向社会学习和索取的同时没有忘记反哺社会,我们义务法律咨询、免费法律援助、捐款、捐物、建希望学校……
 
      我们参加商会、行业协会;参加竞赛和各类“优秀”、“杰出”的评选。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在不同领域都是有各自群体和组织的。我们发现,律师的群体有律师法规定统一在了律师协会组织下,但是并没有禁止律师参与其他合法社团、组织。于是,我们找到了各地的工商联和商会、其他行业协会。我们参加精英集群的各类商务活动,向商界精英们学习。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为他们提供服务。在与成功商界人士交往过程中,我们知道了商人的准确定义,理解了商道的规则,知道了企业家想要什么。
      在本行业中,要想成为“十佳律师”。资历、业绩还不够,于是我们参加社会上其他的竞赛、比赛活动。“十大杰出青年”、“杰出进城务工青年”、“优秀企业家”等等。本人于2007年作为武汉市新洲区在外创业的青年代表,被家乡评选为“第二届武汉市新洲十大杰出青年”。这是该区第一个由律师获得的荣誉,也是本年度该市唯一一个由律师获得的荣誉。参加类似竞赛评优活动,得以向更多的优秀行业精英学习,同时也是对我们极大的鼓励和激励。
      我们参加、主办或协办论坛、讲座;我们发表公众演说、各地讲课。
      除了律师行业的论坛,如“中国律师论坛”、“中国青年律师论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某某专业委员会高峰论坛(年会)”。我们与全国性或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政府合作主办或协办高端商务领域论坛和讲座。在更大的平台上,我们的观点受到了关注;我们的声音,引起了社会反响。当前全民创业大环境下,作为国家SIYB讲师,我在各地为有志创业人士做专题演讲三十余场,举办“青年创业大讲堂”,几百人的大课堂上场场爆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前后,在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下,作为特聘知识产权培训师,我在各地传播知识产权知识。通过演讲和授课,我们在传播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收获更多的是向学员学习,知道社会需要什么,关心什么。
      我们接受媒体采访、出席公众活动;就某一行业出现的经济现象,焦点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观点,收到社会关注。
      我们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合作、协办专栏。我们的身影经常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网络视频里。我们的名字经常出现在报纸的专栏刊首,在很多报纸的专栏里经常作专家点评、发表文章。我们的声音传遍神州大地,许多青年律师与电台合作,参与一些栏目中法律事务热线咨询……
      我们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在一些业务领域,如收购兼并、知识产权、劳动合同、物权等等,本人于2003年在知识产权领域应北京一出版社邀请曾写作过一本《知识产权法普及读本》,该领域新著年底即将出版。通过写作,我们的能力得到了更好的提升和发挥。
      我们参政、议政,加入政党、政协、人大,为时政、经济谏言献策。我们积极申请入党,参加党支部活动;民主党派也有很多我们的身影。在政协、人大我们的声音更多,更响,我们敢说敢做,为地方政治经济建设献计献策。
      我们向社会学习和索取的同时没有忘记反哺社会,我们义务法律咨询、免费法律援助、捐款、捐物、建希望学校……如2007年9月中国第一支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慈善基金——“中国红十字会大成慈善基金”设立。在“5.12汶川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大成律师事务所共计捐款240余万元。
我们以学习的心态,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活动,我们相信付出必定会有回报。事实上,社会最终给了我们生存的空间和回报。
      现在,我们不再困顿和烦恼。
      我们认为:律师费不应成为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因为我们是法律职业人,金钱不过是职业追求的附随品而已。青年律师只为钱而奋斗一定会误入歧途。
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在市场经济生活和政治法律生活中贡献积极力量,参与地方政治经济生活,主动融入其中,多多付出,不断地学习,创建不同的平台。这样,我们不一定会很富有,很成功;但是,一定不会陷入歧途。
      尽管我们如此努力,也不一定能成为真正的“演说家”、“导演”、“作家”、“经济学家”、“政治家”。但是在这种理念下构思、工作、奋斗,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体现我们青年一代有中国特色的律师现状和格局。
 
                                                                                                                            20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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