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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家庭”是“祸根”

时间:[ 2005/10/27 16:54:17 ]   浏览:[ 3509 ]次

     一起简单的未成年人抢劫案,牵出三个“问题家庭”。昨日,三少年因入室抢劫,被判刑一年至一年半。法官直指背后的三个“问题家庭”是“祸根”。
     今年2月5日21时许,家住江岸区的3名未成年人李超、王华、周军(均为化名)与几名社会青年一起,翻入江汉区横桥村一单位宿舍,打伤住户邹某后,抢得现金200元。
     法官审理案件时发现,3个孩子的家庭,在对孩子的教育或孩子成长环境的塑造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李超的父母下岗、平时很少与其交流,且对其管教方式较为简单粗暴,造成李超性格内向、逆反情绪强;王华3岁丧父,后母亲改嫁,王华从小跟祖父母生活,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四处晃荡;周军父母离异,周军跟着没有固定职业的父亲,生活较为艰难。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犯罪近年呈上升势头,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存在问题是主要原因之一。
    
     法官细说青少年犯罪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江汉区法院刑庭法官总结其背后的原因。
     三种“不良家庭”是青少年犯罪的“温床”。放任型家庭使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必要的管束,容易受到不良诱惑;溺爱型家庭易使孩子任性娇纵,我行我素;粗暴型家庭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自暴自弃,一些家长自身行为不良,更容易使未成年人从小养成不良品格和行为。
     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也容易促使青少年犯罪。据统计,少年犯中有70%以上受到过不良文化的影响;暴力型和奸淫型少年犯中,90%以上是被凶杀、暴力、淫秽录像和黄色书刊“带坏的”。
     学校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如教育方法不当,动辄训斥,造成部分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出现厌学、逃学、辍学,最后也有可能促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另外,从未成年人自身来看,他们正处于青春发育期,辨别是非能力差,抵抗不良影响的免疫力弱,遇事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在不良因素影响下,容易走上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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