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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律师检察官座谈新型检律关系

时间:[ 2016/7/19 10:55:01 ]   浏览:[ 2977 ]次


 

7月15日上午,20余名律师代表受邀来到武汉市检察院,与检察官们汇聚一堂,以“我心中的检察院”为主题,畅谈如何构建健康、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本次活动得到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骏,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关太兵,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罗平,市检察院党委成员、副检察长杨耀杰,市检察院党委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卫宁,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市律协会长严道清,武汉市律师界代表,各区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全市优秀公诉人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导康均心等专家学者出席本次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在积极开进、落实、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公正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构建健康、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方面成绩显著。主要体现在规范司法行为,规范办案的程序,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公正行使法律检察监督职能。同时针对刑事辩护律师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交流:刑辩律师反映对于检察院自侦案件,辩护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在公开信息不充分方面提出了真诚的合理化建议。

武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关太兵在在座谈会上表示,此次座谈会的召开,体现了武汉市检察机关对律师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重视。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关键是要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建立信任关系,要加强三个层面的交流平台机制建设:一是律师协会与检察官协会的交流平台,二是律管处与反贪、公诉、案管的交流平台,三是建立人民监督员的交流平台。

武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骏指出,检察官、律师要共同努力,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信仰,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积极构建相向相融的新型检律关系。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对待律师权利,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改善服务律师环境,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要抓紧建立与律师的常态化交流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评价机制、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投诉处理机制、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检察官的常态化机制等四项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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