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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机共赔死者22万

时间:[ 2005/11/22 10:53:26 ]   浏览:[ 3151 ]次

      货车漏油将路面变成溜冰场,造成一辆客车冲出公路,致使一名乘客死亡。11月18日,咸丰县法院判决,货车司机和客车司机共同承担赔偿22万余元。

【案例】
     今年3月21日,咸丰县人贺泽平乘坐贺纲驾驶的长安小客车前往咸丰县城。途中因遇油污路面,客车刹车单边未能及时停住,冲出公路,致使贺泽平死亡。贺泽平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客车司机贺纲赔偿经济损失29万余元。
     “如果不是油污路面,车子绝对不会失控”,司机贺纲觉得很冤枉,认为交管部门也应承担责任,否则就应查出污染路面的肇事者。
     经过交管部门调查,当日15时许,武汉人曾华和魏龙分别驾驶两辆大货车运载废旧液压缸沿椒石线前往武汉,行至高坡(地名)时,因废旧液压缸内有残存液压油,且未做防止漏油措施,致使两辆车液压缸内的液压油外流,散落在公路上,造成椒石线上94km至96km的路段形成一定程度的油污路面。

【法官说法】
     咸丰法院审理认为,贺纲驾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未经年检且安全技术性能不良的车辆(刹车单边),在明知路面有油污的情况下未尽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车速的义务。
     两货车司机曾华、魏龙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运载的废旧液压缸未采取防止漏油的措施,致使液压油外流散落在事故现场的公路上,形成油污路面。
     因此,三人的违法行为与贺泽平的死亡形成了多因一果的侵权关系。
     法院最后裁决,贺纲应承担此次事故60%的赔偿责任;曾华、魏龙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三人共赔偿贺泽平死亡造成的损失22.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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