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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同心·律师服务团”简报(第四期)

时间:[ 2012/10/15 15:24:19 ]   浏览:[ 5218 ]次

2012年7月6日下午,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张学卫、市司法局副局长方道茂、市工商联副主席王光宇不顾炎热高温前往武汉江夏区江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实业公司)进行调研,了解“同心·律师团”律师与其展开对接服务后的工作情况,并且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田长喜、市委统战部知工处调研员文军、市工商联经济部副调研员姜桥、“同心·律师团”执行团长王海漫、执行秘书长许方辉一同参加了调研。

调研活动由王光宇主席主持。

张学卫部长首先回顾了“同心·律师团”的成立过程及其重要意义,再次明确成立“同心·律师团”的宗旨是为践行胡锦涛总书记“三同心”思想,推动民营企业的良性发展。张部长同时表示,通过调研,对办好“同心·律师团”更有信心了,因此要坚持推动“同心·律师团”的工作,使其做出成效,获得双赢的效果。企业的法律需求是多方面的,要在工作中突出服务的重点。

江南实业公司总经理刘雄文、副总经理任仁辉及各部门负责人对前去调研的各级领导表示欢迎,对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和市工商联组织“同心·律师团”服务民营企业表示感谢。调研过程中,江南实业公司通过介绍自身的发展历程以及遇到的法律事务等,表达了企业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公司系于1987年由现任董事长以600元创立,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由于这一市场定位不准,企业生存很艰难。经过3-4年的努力,又将主业定位在钢材防锈、防腐产品生产和销售上,逐步获得了成功。现在,其产品在国内钢材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十分有影响。随着企业的发展,其面临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也越来越多。例如,经营活动大量涉及销售合同、专利、人力资源、应收帐款、货物交付、工伤、分(子)公司的管理等诸多方面法律事务。“同心·律师团”成员、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胡迎法、张超律师实行对接服务后,双方围绕该这些问题多次进行研究和沟通,情况有了很大改善。企业对法律服务助推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作了充分肯定,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页给予了高度评价。江南实业公司还对企业的发展前景作了简要描述,也对专利权保护的现状表示了担忧(列举该企业赢了官司却丢了市场的实例),希望律师今后在销售、采购、技术和专利权保护等方面进一步给予法律支持。该公司建议与“同心·律师团”签订有偿服务协议,缴纳“年费”,认为此举至少有两方面好处:一方面,企业遇到专业性法律事项时可由“同心·律师团”指派精通该事项的律师提供专项有偿法律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使“同心·律师团”法律服务工作长期、有序地进行下去。

“同心·律师团”成员、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张超律师报告了前段时间为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工作,感到企业的法律需求层次很高而且比较广泛,领导法律意识很强,对市场运作、改制、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思路比较清晰,对律师的工作也十分尊重。为此,张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对应的工作小组,争取拿出自己的拳头产品为其提供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方道茂局长强调,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三同心”思想,在市委统战部的领导下,司法局和市工商联共同组织了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服务工作。经过调研,了解到企业在远城区发展成现在的规模,而且获得了很多荣誉(指会议室里众多奖牌),是非常不容易的。企业发展壮大了,就需要大型的、专业分工强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好的服务。

最后,张学卫部长提出几点要求:第一,注重案例的积累,这对其他企业和行业有着引导和指导作用。第二,不同的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不同,要研究和制定出划分律师义务服务和有偿服务的标准,以长久推动此项活动的开展。第三,下一步要建立若干个律师服务民企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将涉及到其他增值服务,律师还可提供政策方面的信息,因此企业要争取条件成为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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