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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十佳律师”参选者事迹材料(张萌)

时间:[ 2010/6/30 16:48:19 ]   浏览:[ 4441 ]次

  张萌律师,经济法研究生,现任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萌律师的业务重点及专长涉及经济纠纷、金融保险、房地产、劳动争议、公司事务;在非诉讼法律事务方面有着较为成熟和独到的工作经验,秉承“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的理念,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利益为目标,张萌律师注重多角度思维和介入受托事务,踏踏实实做专业事。张萌律师在工作中多次受到表彰和嘉奖,在2004年全市律师工作中,被评为先进个人。
       张萌律师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她扶危济困,热心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从业以来,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余件。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指定辩护案件,她从尊重被告人生命权利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出发,对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做到了仔细阅卷、多次会见被告人、认真准备辩护词、在法庭上充分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利。她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精神,多次赢得了主审法官的赞许。
       张萌律师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她在经办叶某被控故意伤害致死案时,看到叶某被控犯罪时尚未成年,考虑到叶某可能为此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大好的青春年华将在铁窗中渡过,张萌律师格外审慎。经过一遍又一遍地认真分析案卷材料,她终于从法医对死者的尸检报告中找到突破口:死者的致命伤在身体正面脖子的左侧,而起诉书指控:叶某用水果刀将逃跑的张某刺伤......,由此得出如果张某真的已经逃跑,叶某对张某形成的损伤应当在张某的背部的主要辩护观点。最终该辩护观点被法院采信,法院判决叶某的行为为正当防卫。叶某得以无罪释放,从而充分维护了叶某的合法权利。
       在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中,张萌律师针对不同的顾问单位的不同法律事务,注重随时调整工作方式,注重将相关法律及时向顾问单位宣讲,为顾问单位的法制化管理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张萌律师先后承办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耗资1.4亿元收购原天发石油加油站资产、湖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企业改制、武汉起重设备厂企业改制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武汉市供电局职工集资案;武汉国投经贸发展公司商业秘密纠纷案;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房地产开发公司存款纠纷案;湖北省商务厅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案等重大有影响法律事务。张萌律师以她特有的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很好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张萌律师关心年轻律师的业务、技能培训,多次出资让年轻律师参加培训、进修。培训、进修内容除了学习新法外,还涉及到专利代理人、拍卖师、保险代理人等延伸知识。为年轻律师的自身发展和事务所的业务提升作出了贡献。
       张萌律师勤奋好学,注重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以满足法律服务对于律师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的要求。近年来,她先后通过全国教师资格、保险代理人资格、拍卖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全国注册教师、保险代理人、拍卖师资格;她还参加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以应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对律师专业能力的需要。
       张萌律师热心公益事业,近3年仅通过市律协已经先后向汶川、青海玉树、黄陂区王家河镇的特困群众累计捐款5000元。
    张萌律师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在中国法网、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律法365、拍卖师学习论坛、专利代理人考试论坛等网站发表学习交流、心得、咨询文章数十篇,义务为他人解答法律咨询,帮助他人排忧解惑,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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