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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十佳律师”参选者事迹材料(曹治元)

时间:[ 2010/6/30 11:32:53 ]   浏览:[ 5319 ]次

曹治元律师,男,中共党员,1947112出生,汉族,武汉市人,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曾在武昌经济律师事务所、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该所党支部书记。该律师执业十余年,讲政治、顾大局、始终保持理论清醒和政治坚定,具有相当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尤其擅长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出色承办了许多疑难大案、要案。曾为香港乔康集团、武汉市无线电二厂等单位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其中成功的代理了香港乔康集团在湖北颇具影响的两件房地产纠纷案;成功代理了武汉市无线电二厂数千万元的债权债务和联营纠纷案;成功代理了在去全国具有影响的双目失明人身损害赔偿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非诉业务领域,曹治元律师也取得骄人的成绩。

一、讲政治、顾大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在执业过程中,曹治元律师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曹治元律师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依法履行律师职务,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曹治元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干部”,从事律师工作后,05年、06年连续两次被武汉市司法局律师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08年被武汉市司法局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08年被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司法厅授予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在他的带领下,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成绩斐然,2005年同时荣获武汉市 “先进律师事务所”、 “全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2008年,该所再次被武汉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04月曹治元律师获全省律师楚天风采奖称号。曹治元律师的人生格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与曹治元律师共过事或者是知道他的人都知道,他对每一个案件都是全身心的投入。勤奋、执著,对每一份证据,任何一个细节,都不放过,他凭着这种精神,坚持原则,追求真理,维护当事人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充分展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

二、夯实堡垒,发挥党支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曹治元在加入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后十分重视党组织建设,在市局律师党委的关心下,在该所全体律师的努力下,于05年组建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曹治元律师认为科学发展观是律师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的重要指导方针,认真学习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自觉性和坚定性。曹治元律师通过对十七大的学习,仔细研究和自己律师工作有关的内容,做到真学、深学,结合本时期、本地区、本岗位的实情学习。按照十七大报告指导工作、创新服务。他在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十分重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经常要求党员律师在律师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所内律师工作健康发展,在他的带领下多次受到武汉市司法局表彰,该所党支部荣获0608连续两届“优秀党支部”称号。首先是抓党风建设,制定了《抓好支部建设、确定支部应有地位、发挥支部积极作用、促使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走上稳步、健康发展之路》、《律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党员律师规范制度》,并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其次是重视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支部成立以来,由刚开始的三名党员发展到十二名党员,使党员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此外,还积极与本所其他民主党派律师的协调工作,并做好本所一些优秀律师的推荐工作,给律师更多的参政议政机会,使社会更加了解律师,也使律师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热心公益,努力诠释律师社会责任

曹治元律师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接受湖北经济广播电台经济台律师在线栏目的邀请,现场解答热线电话咨询;作为长江商报首席法律顾问,他组织全所律师每周六常年坚持深入街道、社区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坚持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并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曹治元律师率全所律师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面,他主要经办了下岗贫困职工严强胜侵权赔偿案,环卫工人陈杰维权案,贫困户喻爱丽劳动争议维权案等多起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带头多次组织律师参加社会公益法律咨询活动,经常参与各级政府信访部门的法律接待工作。采取减、免、缓的收费方式积极为妇女儿童、青少年、企业困难职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维权服务,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援助的亲和力和满意度,切实缓解人民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充分展示了一名优秀律师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公益形象。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曹治元律师被评为“武汉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他积极履行社会捐助义务,在社会抗灾救灾活动中踊跃捐款;主动承担法律援助义务。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玉树地震灾害中,曹治元律师带头慷慨解囊,多次为灾区捐款、捐物,积极交纳“特殊党费”,并极力采取其他方式向灾区伸出援救之手。

四、发挥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为企业保驾护航

曹治元同志积极响应省司法厅、市司法局领导的号召:优秀律师要积极为我省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党员律师在承接产业转移,扩大对外开放中的法律服务作用。抓住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引导本所律师积极为我省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光机电、环保等重点高新技术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曹治元同志担任了上市公司烽火科技、环保企业天虹公司、新医药企业金诺药业等多家高新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依法经营、招商引资、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维护交易安全。曹治元同志,认为中外法律思维的碰撞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建设,积极促进中外法律事务的交流。在比利时王国驻华大使访问湖北省期间,曹治元律师应裴伯宁大使之邀全程参与陪同在鄂行程。为大使介绍湖北地区的法制、经贸、旅游、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为大使与省市政府、企业界和法律界人士牵线搭桥,促进中比、中欧双方的友好交流与对话。曹治元律师还积极与台湾张北律师事务所苏青文律师洽商,依据司法部《关于办理涉台法律事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就互相协作开辟办理两岸法律事务便捷通道相关事宜达成合作协议书,架起办理两岸法律事务的桥梁,为引进外资促进湖北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经过多年的工作和实践,曹治元律师凭着对律师职业的痴情、对客户的真情、对社会的豪情,全身投入律师事业,成为律师行业中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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