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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十佳律师”参选者事迹材料(殷勇)

时间:[ 2010/6/30 10:56:20 ]   浏览:[ 6534 ]次

殷勇,男,1966年元月出生,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

殷勇律师1990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6月获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学位;20049月考入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10年获博士学位。

19908月至19967月,在武汉双虎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法律顾问。19967月取得律师资格,同年11月至20016月在湖北华信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17月,作为发起人之一,创办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并担任本所主任至今。

殷勇律师是湖北省政协第九、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省检察院第一届人民监督员,省律师顾问团成员,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监督员,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监督员,湖北省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2005-2007年度湖北省“优秀律师”。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职业道德优良,忠于法律,有使命感,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为目的,在办案中严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没有违法乱纪行为。无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利益,或接受当事人财物的行为。积极参与律师文化建设。

从业十四年来,始终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克服各种人为阻力,使无罪或罪轻的人得到公正判决,使久拖不决及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得到合理、公正的解决。如湖北省农垦实业公司与武汉市汉南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1995年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调解结案。由于调解后未解决合同的所有争议,致使双方当事人又产生争议而导致调解后无法执行。2004年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原调解书,重审此案。殷勇律师接受省农垦实业公司委托后,认真钻研此案,不放过任何一个事实和细节,为委托人据理力争。经过九次开庭、历时一年多的审理,省法院依法公正地审理了此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法律得到了正确实施。

积极参与律师文化建设,始终坚定地认为,律师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部分,律师对实现依法治国的理念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始终关注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律师执业环境改善,关注年轻律师的成长。针对律师在执业中“三难"现象,在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撰写《关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建议》进行呼吁。省法院、省检察院专门致信殷勇委员,表示在各自的系统支持律师依法执业。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积极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认真完成每年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积极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没有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及私自收案、收费行为。

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正常,在办案中没有违反规定会见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的行为,没有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的行为。

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无贬低、诋毁、损害同行威信和声誉的行为。遵守行业竞争规范,没有司法部《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积极参加和谐社会实践活动,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省、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捐款、捐物、义务法律咨询及主动组织、参加其他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为农民工、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义务法律帮助。

200211月被提名为第九届省政协委员,成为我省首次当选政协委员的两名专职律师之一。在担任第九届、第十届省政协委员期间,积极参加政协全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会议、省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及省民盟参政议政会议及调研活动。积极参加小组的讨论,参加九个界别的联组会议发言二次,政协常委会口头发言一次,参加大会口头发言一次,每年参加省政协会议、调研、视察,省民盟会议、基层盟务工作、调研,省法律顾问团工作,省地税局监督员工作,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参政议政工作不少于60天。

1998年至今,撰写提案共29份,均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其中,《关于改革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建议》,由副省长郭生练等33位全国人大代表签名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被全国人大采纳列为295号议案;《中纪委颁布的“两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受到省委、省纪委的重视,时任省委副书记黄远志同志作了重要批示,省委办公厅主办的《今日湖北重要信息》全文转载,专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在省政协九届九次常委会上,《关于改革我省征地制度若干问题的建议》的大会口头发言,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几个月后省政府出台了我省关于征地补偿的具体办法,该办法切实保护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南湖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防止南湖污染进一步恶化》、《加强高等院校权利制衡的几点建议》的提案获省政协优秀提案;九届五次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应高度重视非贫困县()的扶贫工作》的提案,也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非贫困县()的扶贫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在九届二次会议上,代表省民盟所做的《加强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几点建议》受到时任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的充分肯定。在十届三次会议上代表省民盟所作的《加强二系杂交种子管理的建议》受到了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的高度重视,副省长赵斌专门就此召开省政府会议,解决发言所及的问题。在十届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完善错案追究制度》的大会口头发言,获得与会者绝大多数的好评。省长李鸿忠同志评价为:“分析透彻,切中要害,一针见血,振聋发聩”,副省长赵斌、省法院院长郑少三、副院长张坚非常重视,专门致函殷勇委员,感谢殷勇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对殷勇委员提出的问题将作专题研究。《法制日报》详细报道了这次发言内容,全国数十家网站转载了此文。在担任政协委员的八年里,先后接受《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长江商报》、《湖北电视台》、《湖北人民广播电台》等报纸、电视台、电台的采访七十多次。先后四次以嘉宾身份走进湖北电视台直播室,在《政务会客厅》栏目,解答主持人提出的法律问题。

20086月被省军区授予预备役中校军衔。多次受邀给部队官兵讲法制课。20088月至10月为期2个多月的训练中,接受广州军区的考核;以全优的成绩获省军区通报嘉奖,省政府专门将该通报转发至司法厅。

近几年来,先后筹集6万元资金支持红安、崇阳两县的扶贫工作,每到一处参加调研,就义务给群众宣传法律,20067月,在省委统战部举办的全省统战部办公室主任培训班上,为办公室主任讲法制课。200858515,作为连任委员代表,在省委党校举办的新委员培训班上,两次与新任省政协委员交流如何当好政协委员。6月上旬,受省政协指派、作为唯一的一名代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学习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验收活动的观察员。200911月,受省律协指派,参加省法院主持的关于医疗事故法律适用的研讨会。多次参加省人大的立法协商活动。还参加过市政法委组织的对市法院、市检察院的案件评查工作。每年义务给贫困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23件。

四、对当事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按规定的时间、时效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委托事务,及时客观地告知委托人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对委托事项,诚实无欺,对有可能出现风险时对当事人如实恰当地陈述。保守当事人的秘密,无与他人勾结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

五、业务能力强,有能力承办复杂,在当地有影响的法律事务。法学理论扎实,勤于学习思考,业有专攻,精通金融、房地产、合同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从业十四年来,先后担任中建三局,中铁十一局,湖北三环集团,北美先锋集团、武汉双虎涂料公司(上市公司)、武汉中原印务公司、湖北新华光公司(上市公司)、中国石油湖北公司、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省政协、武汉传神公司等30多家法律顾问;成功策划了武汉双虎涂料股份公司、武汉电缆股份公司、湖北新华光股份公司等企业的上市方案,及湖北楚虹化工公司、新华光公司、中原印务公司股份制改造、并购及重组方案;成功代理了省化肥农药公司与浙江龙游包装公司的票据纠纷案、江西新余钢铁厂与随州农资公司票据纠纷案、中国石油湖北公司与十堰南海公司合同纠纷案等数十件重大疑难的民事案件以及办理过原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与江岸区原副区长袁明藻共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省扶贫办原主任邹水清受贿案等数件具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案件。殷勇律师理论基础扎实,勤于学习思考。自大学毕业以来,学习从不间断,无论再忙,也要保持每天至少学习一小时的学习习惯,有时一天要学习四五个小时,节假日经常与书为友地在办公室度过,通宵达旦地阅读和写作则是常有的事。在律师执业期间,2000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4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6月因北京“非典"推迟到下一年答辨)。在攻读民商法硕士学位期间,精读了数十本中外著名学者所著的民商法专著,积累了较深的民商法学术底蕴。20049月,又考入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2010年获得博士学位。

从业以来,先后在《湖北社会科学》、《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与法》、《现代商场》、《律师世界》等杂志上发表了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并在国际学术刊物上用英文发表学术文章2篇。从2001年至2006年先后主编、合著、副主编法学专著4本,包括与人合著《中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主编《商品房买卖中的法律问题与案例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副主编《打工者权益的法律保护》(西苑出版社,2001),副主编《中国典型消费纠纷法律分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六、遵守职业规范,依法取证,依法执业,无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他人提供伪证,出具虚假法律意见的行为,在职业中无为了追求胜诉有意曲解法律,或勾结法官行为,无包打官司的行为。

案件档案齐全。结案及时归档,档案内容齐全,能反映律师办案的过程,没有结案不归档或无档案的现象。

收费合理,执业中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根据案件的难易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无利用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等有意超标准收费的行为。对在办案中的其他费用,要按实际费用和当事人结清,无超额收取当事人办案经费的行为。

综上所述,殷勇律师政治坚定,自觉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优良,热心公益事业,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强,符合武汉市“十佳律师"评选条件,在湖北省法律界、政界及社会上有一定声誉,是一位有良好发展前途的中青年律师。

                                     

 

                                                                                           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

                                                                                                            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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