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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十佳青年律师”参选者事迹材料(尹芳)

时间:[ 2010/6/29 15:58:42 ]   浏览:[ 5179 ]次

尹芳同志     197610月出生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执业年限11年。

         尹芳同志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强。努力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她热爱律师事业,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模范维护律师的职业形象,维护法律的尊严。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她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业清廉、公正,办案质量高,其代理意见采纳率高。她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高的知名度。执业十几年来,无一起投诉案件。

她始终保持着一名优秀律师的高度责任心和正义感,注重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全局观念强,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加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为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宣传,多次参加信访群众接待活动为其提供法律意见。其中尹律师所代理的詹必意被毛云芳诉其腾退房屋一案,由于被告詹必意患有癫痫病、精神病,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尹律师对其提供了无偿的法律服务。在该案的代理过程中,她不但依法办案,还对对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的和解,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结案后委托人向其赠送锦旗以示感激之情。尹律师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工作,曾代理未成年人彭新星抢劫一案,尹律师的辩护意见获得法院的采纳,最终该名少年被从轻处理,判处缓刑。

尹律师不仅在思想上、执业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而且在业务水平上狠下功夫,注重知识的不断更新,随时关注新法规、新知识的学习,努力钻研经济、民事、行政等业务知识,尹律师不放过每一个学习的机会,她积极参加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参加中国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中国法官协会主办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业和信息化部举办的软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等大量培训,还参加了在哈尔滨召开的长江律师联网组织香港、台湾、英国及全国各地律师参加的2008年年会及学术交流会等活动。并且尹律师还在2008年通过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全国联考,积极学习除法律以外的非法律专业的知识。通过这些学习、培训以及交流活动,尹律师不仅开阔了视野,而且在律师法律服务领域中不断的提高律师业务能力,为拓展法律服务新业务、为更好更全面的服务于当事人打下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

尹律师不仅注重自身业务的发展,而且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她还积极参与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并着重于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领域的发展,带领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知识产权专业领域方面的社会活动,具有创新意识及开拓精神。

尹律师办理了许多有影响的复杂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获得胜诉。近几年来,办理各类案件近百件,年业务创收三十万元以上。

★在民事诉讼领域:

☆尹律师曾入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律师库,代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诉湖北泰格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其诉武汉海岛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武汉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等多起诉讼,标的高达数千万的案件,均经法院判决胜诉。此后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尹律师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资产,执行回款率高,为国家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

尹律师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以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赢得了众多客户。

☆参与香港中华煤气公司与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合资组建武汉市天然气公司项目,项目投资涉及数十亿元,尹律师代理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进行合资谈判、提供法律意见等。最终促成武汉市天然气公司成立,该项目为2003年度武汉市最大的外资引进项目。

☆参与国内一家民营企业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所涉及的国内事务,提供律师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

 

尹律师不但业务全面,在民商法多个领域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等方面均有骄人业绩,在青年律师专业化方面更是有突出成绩。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及自身知识结构,尹律师近几年主要业务在于知识产权领域,特别是信息网络传播权方面办理了大量案件。她还同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民间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尹律师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的知识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工作,带领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发扬奉献精神,大力配合中国(武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使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获得了2008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优秀合作单位的称号,同时她本人也获得了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尹律师积极撰写相关法律专业文章,在湖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09年年会征文活动中,她撰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侵权责任主体的确认》一文获得一等奖。

尹律师在著作权律师专业化发展方面还做了以下工作:

★尹律师参与几百起著作权案件的诉讼代理活动:

☆尹律师成功代理了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武汉长江互动传媒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该案开创了关于侵权网站共同经营者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认定的先河。在案件一审过程中,尹律师的代理意见获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肯定,该案胜诉。后两被告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的判决。

☆尹律师代理的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武汉大润发江汉超市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胜诉。法院采纳尹律师代理意见,判处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所享有的影视作品发行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尹律师带领她的工作团队代理某著作权权利人依法向武汉市百余家违法使用影视作品的网吧提出侵权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尹律师不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积极配合法院依法进行调解、和解工作,依法疏导、化解矛盾,促成当事人与80%以上的网吧达成和解、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尹律师拓展著作权维权思路,通过行政投诉部分企业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方式,与省、市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合作查处侵权行为,为惩罚侵权人的违法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起到良好作用。

★尹律师担任湖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和武汉市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交流活动。

★尹律师积极参加各类知识产权学术交流活动。

尹律师参加了长江律师联网组织香港、台湾、英国及全国各地律师参加的2008年年会及学术交流会、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论坛,以及湖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09年年会征文活动等大量学术交流活动,并积极发言,与同行交流学习。

 

  尹律师以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目前代理近十家在全国享有知名度的著作权权利人从事维权工作,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其在著作权特别是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专业领域已形成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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